最新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我国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会议提出三大“减税降费”措施: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约新台币5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已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
3、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率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初步测算,光是调降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就能为大陆广大的企业与劳工减轻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负担。
领取标准
2017年度运城失业金领取标准:
一类适应区域包括盐湖区、河津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130元;
二类适应区域包括永济市,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060元;
三类适应区域包括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失业保险金调整为990元;
四类适应区域包括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失业保险金调整为930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①失业人员填写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
③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④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⑤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报送──受理审查──逐人计算──按月领取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1.河津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河津市翠岭区敬宾北街2号楼
电话:0359-5068566
2.盐湖区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盐湖区南环路171号社会保障大楼
电话:0359-8690035
3.夏县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夏县温泉路中段
电话:0359-853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