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市直职工可带上相关材料前去报销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详见正文。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结算(非联网)。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市直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结算、拨付;
3.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发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申办材料
1.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自行垫付的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填写《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登记台账》。
(1)出院证(诊断建议书)、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
(2)病历复印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发生并发(合并)症的提供);
(3)职工未就业配偶:《结婚证》复印件、填写《山西省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
2.因工作调动劳动关系转移的,提供原参保地参保证明。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2.电话查询:0359-2059134。
八、办理电话
0359-2059134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线下:窗口及咨询电话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图源:运城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