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第四十条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答:在缴费期间,参保人员跨省、市、县转移的
1、线上转移:
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
备注:微信扫描下面任意二维码即可办理医保业务
民生山西App(社保业务)▲
山西医保(微信服务)▲
2、线下转移:
或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备注:转入地县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转移接续,并告知办理结果。在转移过程中,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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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运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运城养老保险办理/缴费入口/地点+待遇资格认证+缴纳方式+缴费发票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