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到贷款窗口受理初审、复审和终审后,经过银行办结,最后才能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贷款窗口受理初审——复审——终审——签订合同——银行出具办结通知单——中心出具划转资金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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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或婚姻证明;
3.填写完整的《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4.收入证明: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无需提供工资证明或收入证明,按照缴存基数推算还款额,若职工自愿提供工资证明或收入证明的,提供近6个月工资本、卡流水,应予以采纳。自愿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月收入为3000元以下的,以缴存基数为准,月收入为3000元至5000元的,提供一年银行流水,以银行流水为准,月收入为5000元以上的,提供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以完税凭证 为准;
5.个人信用报告; 6.住房消费行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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