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执行参保分类资助政策。
人员类别 | 政府补贴标准 (人/年/元) | 个人缴费标准 (人/年/元) |
稳定脱贫人口 | 不再享受 | 320 |
易返贫致贫人口 | 280 | 40 |
返贫致贫人口 | 288 | 32 |
特困人员 | 全额资助 | 不缴纳 |
低保对象 | 280 | 40 |
1、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2、2022-2025年,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下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3、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4、自2022年起,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5、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
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负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运城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特殊医保】可获运城特殊人群(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城乡医保缴费指南,医保信息查询等。